台设金融重建基金帮助打销坏帐
,立法院昨天通过行*院金融重建基金设置及管理条例,明定行*院应设置金融重建基金管理委员会,专职处理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。
基金规模达1400亿元新台币,存续时间为3年,经立法院同意后可再延长一年。
另据报道,重建基金委员会预定7月成立。中央存保高层指出,未来重建基金处理对象有三,分别是调整后的净值为负数的金融机构、无法支付的金融机构、无经营价值的金融机构。
而重建基金资金来源为金融业营业税2%,自明年1月起至2005年12月底止,4年计1200亿元新台币,加上存保预定挹注200亿元新台币,总计重建基金1400亿元新台币。同时,2006年1月起,金融业营业税才降为免税。
根据统计,至去年9月底止,基层金融机构逾贷比率高达15%,较台湾的整体金融机构逾放比6.25%高出甚多,显示基层金融机构体质不良,金融风暴一触即发。